2010年起深圳市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并強制推廣使用預拌砂漿
導語: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,并強制推廣使用預拌砂漿,全面推廣散裝水泥,降低施工現(xiàn)場粉塵污染,減少材料浪費,大力促進建設領域節(jié)能減排。
【水泥資訊】日前,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和深圳市財政委聯(lián)合發(fā)出《關于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》的通知,要求從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,并強制推廣使用預拌砂漿。
通知要求深圳市恢復對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,并強制使用預拌混凝土、預拌砂漿,全面推廣散裝水泥,降低施工現(xiàn)場粉塵污染,減少材料浪費,大力促進建設領域節(jié)能減排。根據(jù)《關于恢復征收散裝水泥專項基金》的通知規(guī)定,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,按建設工程項目水泥使用總量每噸4元的標準,向建設主管部門預交散裝水泥專項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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